100年度青年使命團志工基礎及特殊訓練課程

一、依據:
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九條規定:為提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對志工辦理下列教育訓練:一、基礎訓練。二、特殊訓練。

二、目的:

藉由志願服務資深講師授課並分享志願服務實務經驗,協助新進志工認識基本法規及各項權利義務,落實志願服務法並提升 志願服務品質。

三、主辦單位:青年使命團

四、實施日期:100年10月3日〈星期一〉至10月6日〈星期四〉

五、實施地點: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24號1樓

六、實施對象:本會新進志工未上過志願服務基礎訓練之志工,參與人數預計60人。

七、課程內容:

(一)基礎教育訓練:

志願服務的內涵(2小時)、志願服務倫理(2小時)、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2小時)、志願服務經驗分享(2小時)、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2小時)、志願服務發展趨勢(2小時)

(二)特殊教育訓練:

社會福利概述(2小時)、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2小時)、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業務簡介(2小時)、志願服務工作內容說明及實習(2小時)、綜合討論—集思廣益論方法(2小時)、台北榮總簡介及老人關懷需知(2小時),共計26小時。

※主辦單位保留課程變更之權利,部份講師尚未確定。

八、連絡電話:02-2626-3026(張小姐)

100年度青年使命團志願服務計畫

中華民國100年3月21日訂定

壹、依據:志願服務法暨相關規定。

貳、目的:

一、訓練國內青年及國際志工,從事海內、外志願服務工作。提供機會給全世界青年走出舒適圈,至異國進行志工服務實習,體驗不同的文化、訓練危機處理能力、認識來自世界各地的朋友、解決語言隔閡所造成的溝通問題。

二、能夠以他國人的角度觀看世界、不同文化的人生觀、認識異國朋友、與在學校以外的團隊合作經驗、獨立生存,發展更具國際觀的志願服務才能潛力,在跨文化中體驗、 學習社會關懷服務。

 

參、計畫期程:100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止

肆、服務項目及內容:經常性工作

一、 社區服務空間

時間:週一~五晚上7:00~11:00      地點:淡水 

◎               提供一個健康、安全、輕鬆的活動空間,紓解年青人、社區居民壓力與衝突。

◎               提供免費咖啡、飲料,暢談不同文化價值觀的平台。

◎               整合國際志工隊資源,協助辦理不同類型的社區活動,使之邁向國際化社區。

 

二、英文FREE TALK

時間:週一~五晚上7:00~11:00      地點:淡水 

◎             學習英文是現代人增進國際觀、培養外語能力的重要課題

◎   結合世界各地青年使命團及各方資源下,提供了英語自由談的服務及環境。

 

三、終身學習系列: 

「青年使命團」針對社區開設學習課程,如「語文成長班」、「自我價值」、「藝術好好玩」、「街舞班」、「吉他班」等,皆是運用志工及社區資源成立的終身學習課程。

時間:週一~五晚上   7:00~11:00     地點:淡水

◎幫助中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子女,有機會可以免費學習國際語言、增進同儕競爭的能力。

◎               增加就讀國、高中及大專青年學子說英文的機會,提升其英文聽、說、讀、寫之外語能力,透過與外國人良好的交談互動,增進學生對國際語言的喜好,增進國際競爭力。

◎       透過藝文學習幫助社區老人充實退休生活。

 

四、青少年福利服務 

時間:暑期7-9月、週休二日

地點:淡水、台北、桃園、中壢、新竹尖石鄉、彰化芳苑鄉、台南將軍鄉 

◎                雙語夏(冬)令營、中外青(少)年志願服務梯隊、個人才藝表演、各類運動推動、青少年自我探索體驗營、青少年發現認識自我之旅

 

五、新住民兒童陪讀、夏令營 

時間:暑期7-9月、週休二日      地點:淡水、桃園

◎新住民陪讀是由國際志工與大學生志工所組成,協助新住民的家庭在努力融入文化當中,父母在乎卻感到吃力的部份給予幫助。對孩子學習新的語言無法幫助看功課,國際志工與大學生志工的參與陪讀讓新住民父母壓力減輕不少。

◎               暑期新住民及弱勢家庭兒童夏令營

 

六、真愛家庭 

時間:週休二日不定期推動        地點:內湖、木柵

◎透過正確的家庭成員角色關係、家庭價值、婚姻協談、諮商…等不同主題作分享討論,也透過演講、研習會、課程訓練將真愛家庭分享出去,建立良好溝同,促進和諧家庭關係。

◎               幫助破碎家庭夫婦彼此接納,誠信關係重建。

 

七、社區成長、關懷小組 

時間:週一至周六,每週各組會報一次       地點:淡水、桃園

◎社區小組--依社區需求設立,透過志工本身各領域的專才去做服務,帶領社區小組不同族群,依需要規劃設計活動內容。採開放自由參加,已達到活絡地方社區。

◎社區讀書會小組—書籍由社區參與民眾推選出來,每季一本,一年約四本,依書籍內容進行分享討論。

◎長青關懷小組—針對社區老人在退休生活中仍有歸屬與家庭探訪關懷,不定期辦出遊、運動。也在一些生活需要上給予協助。

◎媽媽成長小組—針對新住民及社區家庭主婦推廣真愛家庭,依家庭相關主題如:自我價值、婚姻經營、家庭角色扮演、親子教育、溝通的藝術…等進行討論分享交流。

◎上班族小組--在輕鬆愉快的成長團體中彼此關懷、交流,透過各式活動如一家一菜、運動比賽,讓上班族下班後能認識社區中不同的人、事、物,脫離辦公事的壓力,並活絡社區中人與人的互動。

◎兒童歡樂小組—透過品格教育、生命教育、真愛家庭教育...等,用繪本故事、歡唱、體驗遊戲及活動等,將價值觀傳遞給下一代。

 

八、漣漪社工--針對社區特種行業女子

時間:每週一、二上午        地點:淡水、桃園、板橋、三重

◎               主要對象淡水茶室中工作的婦女。

◎               定期拜訪給予關懷及鼓勵,傾聽祂們的故事,分享真理的價值觀。

◎協助其就業訓練及工作媒介,提供其他社福相關機構資源。陪伴、關懷轉職工作穩定、融入社會及穩定生活。

 

九、海內、外志願服務隊 

固定出隊時間: 6月~8月,12月~2月

地點: 國內服務--淡水、台北、桃園及外縣市偏遠山區兒童教育、貧困救助…等。

海外服務據點--泰國、緬甸、印度、印尼、蘇聯、中國、海地、尼泊爾、柬埔寨等山區貧困孩童、孤兒院、庇護工場、青年中心、少數民族文化救贖…等。

◎               志工訓練後有國內、外服務實習,將所學實際運用出來,將愛化為行動。

◎               台灣受訓期間必須配合本會外展志願服務實習。

◎               海外實習全程住宿當地服務據點,體驗當地生活及文化。

◎               協助當地教學、活動帶領、社區重建…等,服務內容依實際狀況調整。

◎                依當地需求進行家庭訪視、關懷、社區田野調查研究及城市探索。

◎鼓勵服務隊依當地需要發展創意性服事服務,如:設計規劃各式活動…等,照顧到多元智能不同學習領域的人。

 

十、志工服務隊:經本會甄選、志工教育培訓合格後正式進用,協助本會社區發展、文化交流工作…,擴展宏觀的視野與成長體驗分享傳愛之成就感,增進人生服務價值觀。

地點:淡水、台北、桃園

 

伍、服務時間:每日主要分三個時段: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晚上7:00~10:00,視實際參與工作之不同及需要作分配及調度。

陸、服務地點:總部-新北市淡水區,設有辦公室地區-台北市、桃園市及外縣市連絡點。志工有協助本團社會服務之義務。本團施行社會服務主要區域包括淡水、大台北地區、桃園及一些外縣市如:宜蘭、花東部落、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地配合非常態性工作。並至機構實習服務作為專業經驗及知識交流。

實習地點:新北市私立思源老人養護中心、新北市淡水區忠山國民小學、新北市淡水區育英國民小學、社團法人台北市基督教勵友中心、桃園縣木匠的家關懷協會、財團法人台灣基督教福利會(以上機構均已獲得單位同意,如附件)

 

柒、志工召募對象:國內、外青年,認同本會價值觀,熱心服務、配合度高。

一、國內:18歲以上,男女不拘,高中畢程度以上,身心健康,對跨文化學習、社會志願服務有熱忱之民眾。

二、國外:16歲以上,男女不拘及家庭,高中畢程度以上,身心健康,對亞洲地區跨文化學習、社會志願服務有熱忱、興趣,熱愛台灣文化之國際志工。

 

捌、招募方式:本會志願服務人員(以下簡稱志工)分國內、外兩部分:

  1. 國內:採不定期招募,遇有志工離職或有新增項目始就其職缺召募志工。
  2. 國外:採申請招募,每年3-4次收件審理,通過後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n 國外志工申請分短期 (一年內)、中期(兩年)、長期(三年以上) 三種。

n 在台灣志願服務停留期間不得從事任何營利工作。

n 居住、生活之相關費用同意由志工切結自籌,申請時須說明來源。

n 外國志工之程序,均依政府相關入境規定程序辦理。

 

玖、志工訓練方式:為提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對志工辦理下列教育訓練:

一、基礎訓練:定期由本會或和本會有相關性社福團體如: TCS台灣基督教志工中心共同辦理志工教育訓練課程。所舉辦之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訓練期滿發給結業證明書。課程如下:(100年1-3月間)。

(一)志願服務的內涵(2小時)

(二)志願服務倫理(2小時)

(三)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快樂志工就是我(2選1,計2小時)

(四)志願服務經驗分享(2小時)

(五)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2小時)

(六)志願服務發展趨勢(2小時)

二、特殊訓練:強化志工專業知能訓練,並以熟悉服務工作場所為主,由本單位,安排曾經接受基礎訓練志工,依服務工作性質施以講習訓練後,再正式擔任各項服務工作,並授與志願服務證,以維護民眾權益。課程如下:(100年1-3月間)。

(七)     社會福利概述(2小時)

(八)     志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 (2小時)

(九)     人際關係、說話藝術、團康活動(3選1,計2小時)

(十)     衛生保健相關課程(2小時)

(十一)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簡介(2小時)

(十二) 志願服務工作內容說明及實習 (2小時)

(十三) 綜合討論-集思廣義(2小時)

三、在職訓練:地區例行志工會議:以基地為單位,為例行之志工社會服務工作報告,增進志工彼此之關係,加強與本會外展志願服務有關之訓練。依服務選項選擇相關訓練,每週最少二小時。

(一)領導志願工作的原則及技巧

(二)志工之心理調適

(三)志願服務及社會需求

(四)塑造志願服務文化

(五)領導藝術

(六)協談溝通藝術

(七)多元智能學習

(八)學習型態

(九)真愛家庭

(十)活動設計規劃

(十一)        綜合討論—精益求精

四、外國志工華語訓練:短期-三個月每周2小時以上

中期-三至五個月每周4~6小時以上
長期-兩年每周20小時以上

 

柒、服務項目:志工協助參與本會經常性相關工作及配合服務單位人群的需要給予最迅速的支援。

一、身心障礙福利服務:關懷訪視,提供其他社福相關機構資源。

二、老人福利服務:關懷訪視、多元退休生活、關懷小組。

三、婦女福利服務:外籍配偶生活輔導班、媽媽社區小組、終身學習、新住民家庭關懷、弱勢婦女探訪。

四、少年福利服務:各式青(少)年營會與運動相關活動、英語自由談、跨文化交流活動、國內、外青年志工海外服務學習梯隊。

五、兒童福利服務:高關懷、弱勢家庭(單親、新住民、原住民、中低收入戶等)兒童課後陪讀。品格教育訓練、兒童夏令營、兒童讀書會--英語故事閱讀。

六、諮商輔導福利服務:家庭諮商、小型成長團體,提供其他社福相關機構資源。

七、家庭福利服務:親子教育講座、真愛家庭推廣、研習會、課程講座、週休家庭活動。

八、社區福利服務:弱勢關懷、提供物資救助弱勢、磐石咖啡館提供正當休閒場所和免費飲料招待,並定期舉辦社區聯誼活動、社區成長小組及終身教育系列課程,提昇國民生活素質。

九、綜合福利服務:行政資料整理、建檔、列管及資訊服務等相關事宜,本會國際性行政資料建檔、國際聯絡、會務性整理…等。

捌、志工之權利義務:

一、志工應有以下權利:

(一)   接受足以擔任從事工作之教育訓練。

(二)   一視同仁,尊重其自由、尊嚴、隱私及信仰。

(三)   依據工作性質與特點,確保在適當之安全與衛生條件下從事工作。

(四)   獲得從事服務之完整資訊。

(五)   參與所從事之志願服務計畫之擬定、設計、執行及評估。

二、志工應有以下義務:

(一)   遵守倫理守則之規定。

(二)   遵守本團訂定之規章。

(三)   參與本團所提供之教育訓練。

(四)   妥善使用志工服務證。

(五)   服務時,應尊重受服務者之權益。

(六)   對因服務而取得或獲知之訊息,保守秘密。

(七)   拒絕向受服務者收取報酬。

玖、志工之待遇:志工應屬無給職,並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必要時,並得補助交通、誤餐及特殊保險等經費。

 

拾、志工之管理及輔導:

一、建立志工完整基本資料,並指定專責人員督導及記錄志工之出勤、服務態度、服務項目、優良事蹟等事宜,以有效管理志工服務績效。

二、對於依志願服務法完成教育訓練從事志願服務之志工,發給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並給予登錄服務時數。紀錄冊由志工使用及保管,不得轉借、冒用或不當使用;有轉借、冒用或不當使用情事者,應予糾正並註記,其服務紀錄不予採計,轉換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時,紀錄冊應繼續使用,有損壞或遺失情事者,志工得申請補發。

三、服務證內容應包括志願服務標誌、志工姓名、照片、發給服務證之單位、編號等,由本團製發及管理。

四、紀錄冊之管理依照內政部九十年四月二十日台(九○)內中社第九○七四七七七號函頒『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辦理。

五、國際志工管理:國際志工將參與本會之社會服務之工作。並由淡水區人事主任Don Gillman負責監督考核。每週除參與各項社區服務之外,亦將花時間學習中文,認識且適應文化,加入語言學習團隊。

(一)外國志工集中住宿於本會安排之宿舍。

(二)本會外國志工除本會安排之工作不得從事其他工作。

(三)在台期間需遵守中華民國法律及本會志工守則 。

(四)每年服務基數為300-500小時以上。

(五)該長期志工取得在台居留證四個月後,依規定加入全民健康保險。

短期–熱愛台灣,對台灣文化、亞洲區文化有興趣者,申請海內、外志願服務,這是一個志工初體驗,透過五個月的完整訓練後可申請成為幹部,並接受兩週幹部訓練,訓練內容:領導志願工作的原則及技巧、志工之心理調適、志願服務及社會需求、塑造志願服務文化、跨文化人際關係、多元智能學習、綜合討論—精益求精。並協助本會例行性事務工作、社會服務工作、接待及協助本團海外志願服務隊寒、暑假出隊。

中期–台灣越來越走向國際化城市,這些志工喜愛台灣申請參與中期志願服務,經本會考核評估同意申請後,依相關專業及有負擔的領域配合服務,會有較長期的訓練課程,提升志工專業性及在地性如:領導藝術、協談溝通藝術、真愛家庭、活動設計規劃、學習型態、綜合討論—精益求精。並協助管理、關懷短期志工跨文化學習—本國人的生活習慣、風土民情…等。協助本會例行性事務工作、社會服務工作、接待及協助本團海外志願服務隊寒、暑假出隊。

國際志工需上語文課,幫助更在地的服務溝通,我們提供語文學校相關資訊給國際志工,如淡大、師大、中原及華語家教…等。

長期–在語文方面要能夠自行打理基本生活所需,並協助本團志工行政溝通管理、輔導協談、及志工在職教育訓練。並預備訓練場地設施,在特定時期或特殊活動之動員的社會服務,及規劃設計活動內容及配合服務單位人群的需要給予最迅速的支援。

六、志工輔導:

(一)  各志願服務單位皆設有長期志工為該事工負責人,看管負責該事工中各成員之關懷及輔導,協助解答生活中的難題與衝擊,使各成員在學習文化、適應環境上安妥。
(二)  每週亦安排小組時間分享,幫助長期志工在志願服務上所遇的難題及瓶頸;提供文化之交流互動,促進國內、外志工彼此間的互動及默契。擴展資源上的整合,以有效的服務社會。
 

拾壹、志工之考核:

一、本團應定期考核志工之服務績效。對服務成績特優志工,應選拔楷模加以獎勵;對不適任之志工,得收回服務證,並註銷證號。

二、志工依本團之指示進行志願服務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益者,由本團負損害賠償責任。志工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本團對之有求償權。

 

拾貳、志工之獎勵:

一、志願服務年資滿一年,服務時數達一百五十小時以上者,得向本團申請認證服務績效及發給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二、志工因升學、進修、就業或其他原因需志願服務績效證明者,應檢附志願服務紀錄冊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團提出申請。本團受理後,經業務相關承辦人、志工督導及負責人覈實審查後,於七日內發給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三、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得檢具一吋半身照片二張、服務紀錄冊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新北市政府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

 

拾參、志工從事服務工作,時數三千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本團應協助符合條件之所屬志工於每年七月底前填具申請獎勵事蹟表及檢同相關證明文件,於八月底前送目地事業主管機關審查。

 

拾肆、本計畫應於每年結束後二個月內,應將辦理情形函報內政部社會司備查。

 

拾伍、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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